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2期)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醋、白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8类食品10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3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重金属污染物问题,质量指标问题等。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汕头市龙湖区双启食品厂生产的汕头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众鲜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盐渍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潮州市振园果脯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老药桔,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平县忠信镇洪达萝卜爽加工厂生产的洪达萝卜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河源市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渔芯泡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米粉(非即食),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合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凉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惠州市中新梅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梅菜芯,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德庆县荣华果子厂生产的无核黄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深圳芙莱特营养与健康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素营养片,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